筑法治之基、行法治之力、积法治之势!
筑法治之基、行法治之力、积法治之势!
筑法治之基、行法治之力、积法治之势!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(fǎzhìhuà)水平和执法公信力
甘肃纵深推进(tuījìn)法治公安建设
在繁华城市街头,警务(jǐngwù)站警灯闪烁,治安民警风雨无阻开展巡逻;在广袤乡村,驻村(zhùcūn)警务室联通千家万户,为乡亲们提供便利、优质服务,守护着乡村的(de)安宁……
循法(xúnfǎ)而行,守护平安。近年来,甘肃公安机关深入(shēnrù)学习贯彻习近平(xíjìnpíng)法治(fǎzhì)思想,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置于重要(zhòngyào)位置,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,全面构建与现代警务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,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
兰州(lánzhōu)公安民警利用无人机开展巡逻巡查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制度建设上持续用力,制定修订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、刑事案件管辖(guǎnxiá)分工规定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、执法权责清单、案件审核(shěnhé)把关等(děng)多项制度规定,废(fèi)、改、立内部执法制度400余项,为推进规范执法提供有力支撑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(zài)基础保障上持续用力,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原则(yuánzé),在全省建成96个(gè)执法办案管理中心,建成运行新一代警综平台等执法办案信息化平台,带动执法办案效能大幅提升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突出问题有效整治上持续用力,坚持(jiānchí)每年开展一项专项行动,常态化整治执法顽疾(wánjí),先后组织开展警综平台错录人员信息集中清理等系列专项整治,一大批(yīdàpī)执法问题和瑕疵案件得到有效整改(zhěnggǎi)。
甘肃公安(gōngān)机关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,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现代(xiàndài)化中心任务,以建立完善“专业(zhuānyè)+机制+大数据”现代警务模式为牵引,持续(chíxù)在完善体系、补齐短板、提升能力、示范带动上下功夫,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
聚焦当前工作,甘肃公安(gōngān)机关深入实施法治公安建设提标工程,全面(quánmiàn)构建与现代警务模式(móshì)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,推进执法(zhífǎ)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甘肃公安机关深化落实“情指行”一体化运行机制,实现扁平指挥、快速反应、分类处置、闭环管理;严格接处警与受(shòu)立案的衔接,推动接处警更亲民、更规范、更高效。甘肃公安机关加快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,纳入法制部门监督管理,集中受理报案人上门报案,规范受立案网上登记;加强警情和(hé)(hé)案件线索分办、跟踪和监督管理,落实“首接责任制(zérènzhì)”和“三个当场(dāngchǎng)”规定。
甘肃公安机关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,规范接处警和现场执法活动;健全完善轻微(qīngwēi)刑事案件、简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(jīzhì),积极推进侦、诉、辩、审各环节在中心“一站式”协同高效办结,进一步压缩办案(bànàn)时间(shíjiān)、提高办案质效。
甘肃省正宁县公安局三嘉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果园,帮助果农采收苹果(píngguǒ),并向果农开展(kāizhǎn)反诈宣传活动。
甘肃公安机关严格落实“谁(shuí)办案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执法岗位责任制(zérènzhì)和(hé)案件(ànjiàn)质量终身负责制,全面开展网上巡查、案件评查、质量考评、“优劣质案件”评选,切实加强案件审核和内部监督,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;不断严密执法监督管理体系,持续深化受立案改革,全面落实执法公开(gōngkāi)工作机制,进一步健全侦诉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等,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(huódòng)的监督管理,推动执法质效(zhìxiào)稳步提升。
甘肃公安机关压实职能部门执法监督责任,业务警种承担自身执法监督管理第一责任;法制部门牵头做好常态化执法监督管理,牵头对(duì)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;督察部门着重(zhuózhòng)加强对办案(bànàn)场所、窗口单位、现场执法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(de)督查;审计部门突出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环节监督;情指部门着重加强警情接报处置源头监督;纪检部门加强违纪违法(wéifǎ)问题的发现(fāxiàn)查处。
甘肃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、全面从严(cóngyán)治警,着眼长远发展,培育激发法治公安建设内(nèi)生动能,支撑保障甘肃公安实现“西部一流(yìliú)”目标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(tūchū)各级党委主抓,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(jiànshè)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来抓,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年度(niándù)述法(shùfǎ)制度,将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履行法治公安建设责任情况作为开展政治巡察、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正向激励(jīlì)引导,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激励保障与监督问责制度,细化考评激励、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,细化监督问责情形和(hé)依法免责条款(tiáokuǎn)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科学考评抓促,坚持战果数量与案件质量一体考量、办案效率与执法效果双向发力、办案单位与专业警种捆绑考核(kǎohé)、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,细化指标、压实任务,提高考评的针对性;突出专业力量建设(jiànshè),建立健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(hé)(hé)轮岗交流机制,建设公安法制人才库,带动全警法治素养(sùyǎng)和专业水平提升。
筑法治之基、行法治之力、积法治之势。站在新(xīn)的起点上,甘肃(gānsù)公安(gōngān)机关将坚持不懈推进法治公安建设,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,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、不断(bùduàn)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。
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(fǎzhìhuà)水平和执法公信力
甘肃纵深推进(tuījìn)法治公安建设
在繁华城市街头,警务(jǐngwù)站警灯闪烁,治安民警风雨无阻开展巡逻;在广袤乡村,驻村(zhùcūn)警务室联通千家万户,为乡亲们提供便利、优质服务,守护着乡村的(de)安宁……
循法(xúnfǎ)而行,守护平安。近年来,甘肃公安机关深入(shēnrù)学习贯彻习近平(xíjìnpíng)法治(fǎzhì)思想,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置于重要(zhòngyào)位置,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,全面构建与现代警务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,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
兰州(lánzhōu)公安民警利用无人机开展巡逻巡查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制度建设上持续用力,制定修订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、刑事案件管辖(guǎnxiá)分工规定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、执法权责清单、案件审核(shěnhé)把关等(děng)多项制度规定,废(fèi)、改、立内部执法制度400余项,为推进规范执法提供有力支撑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(zài)基础保障上持续用力,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原则(yuánzé),在全省建成96个(gè)执法办案管理中心,建成运行新一代警综平台等执法办案信息化平台,带动执法办案效能大幅提升。
甘肃公安机关在突出问题有效整治上持续用力,坚持(jiānchí)每年开展一项专项行动,常态化整治执法顽疾(wánjí),先后组织开展警综平台错录人员信息集中清理等系列专项整治,一大批(yīdàpī)执法问题和瑕疵案件得到有效整改(zhěnggǎi)。
甘肃公安(gōngān)机关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,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现代(xiàndài)化中心任务,以建立完善“专业(zhuānyè)+机制+大数据”现代警务模式为牵引,持续(chíxù)在完善体系、补齐短板、提升能力、示范带动上下功夫,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质量、效率和公信力。
聚焦当前工作,甘肃公安(gōngān)机关深入实施法治公安建设提标工程,全面(quánmiàn)构建与现代警务模式(móshì)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,推进执法(zhífǎ)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甘肃公安机关深化落实“情指行”一体化运行机制,实现扁平指挥、快速反应、分类处置、闭环管理;严格接处警与受(shòu)立案的衔接,推动接处警更亲民、更规范、更高效。甘肃公安机关加快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,纳入法制部门监督管理,集中受理报案人上门报案,规范受立案网上登记;加强警情和(hé)(hé)案件线索分办、跟踪和监督管理,落实“首接责任制(zérènzhì)”和“三个当场(dāngchǎng)”规定。
甘肃公安机关严格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,规范接处警和现场执法活动;健全完善轻微(qīngwēi)刑事案件、简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(jīzhì),积极推进侦、诉、辩、审各环节在中心“一站式”协同高效办结,进一步压缩办案(bànàn)时间(shíjiān)、提高办案质效。
甘肃省正宁县公安局三嘉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果园,帮助果农采收苹果(píngguǒ),并向果农开展(kāizhǎn)反诈宣传活动。
甘肃公安机关严格落实“谁(shuí)办案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执法岗位责任制(zérènzhì)和(hé)案件(ànjiàn)质量终身负责制,全面开展网上巡查、案件评查、质量考评、“优劣质案件”评选,切实加强案件审核和内部监督,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;不断严密执法监督管理体系,持续深化受立案改革,全面落实执法公开(gōngkāi)工作机制,进一步健全侦诉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等,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(huódòng)的监督管理,推动执法质效(zhìxiào)稳步提升。
甘肃公安机关压实职能部门执法监督责任,业务警种承担自身执法监督管理第一责任;法制部门牵头做好常态化执法监督管理,牵头对(duì)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;督察部门着重(zhuózhòng)加强对办案(bànàn)场所、窗口单位、现场执法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(de)督查;审计部门突出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环节监督;情指部门着重加强警情接报处置源头监督;纪检部门加强违纪违法(wéifǎ)问题的发现(fāxiàn)查处。
甘肃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、全面从严(cóngyán)治警,着眼长远发展,培育激发法治公安建设内(nèi)生动能,支撑保障甘肃公安实现“西部一流(yìliú)”目标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(tūchū)各级党委主抓,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(jiànshè)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来抓,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年度(niándù)述法(shùfǎ)制度,将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履行法治公安建设责任情况作为开展政治巡察、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正向激励(jīlì)引导,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激励保障与监督问责制度,细化考评激励、容错纠错等工作机制,细化监督问责情形和(hé)依法免责条款(tiáokuǎn)。
甘肃公安机关突出科学考评抓促,坚持战果数量与案件质量一体考量、办案效率与执法效果双向发力、办案单位与专业警种捆绑考核(kǎohé)、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,细化指标、压实任务,提高考评的针对性;突出专业力量建设(jiànshè),建立健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和(hé)(hé)轮岗交流机制,建设公安法制人才库,带动全警法治素养(sùyǎng)和专业水平提升。
筑法治之基、行法治之力、积法治之势。站在新(xīn)的起点上,甘肃(gānsù)公安(gōngān)机关将坚持不懈推进法治公安建设,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,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、不断(bùduàn)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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