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发布细则,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符合这些条件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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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(rìqián),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(chūzūqìchē)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(fúwù),应当具备(jùbèi)线上线下服务能力,符合以下条件:具有企业法人资格;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(de)(de)互联网平台和(hé)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(xiāngshìyìng)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,具备供交通运输(jiāotōngyùnshū)、公安、税务、网信等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,服务器设置在中国(zhōngguó)内地,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(guǎnlǐzhìdù)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;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(jiērù)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;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服务机构,拥有(yōngyǒu)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、培训教育场所、企业管理人员、工程技术人员;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、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,包括驾驶员培训教育、考核奖惩、车辆检测维护、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;使用电子支付的,应当与银行(yínháng)、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,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。
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(de)(de)(de)车辆(chēliàng)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7座(zuò)(zuò)及以下乘用车;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能向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;网约车平台公司、车辆所有人应当结合(jiéhé)车辆技术状况(zhuàngkuàng)、运营特点等采取技术措施,对车辆进行分级分类限速,最高限速120公里每小时;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;持有(chíyǒu)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,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(chāoguò)4年;国家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所列纯电动车型,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,安全气囊4个以上,车辆整车(zhěngchē)购置税计税价格(jiàgé)10万元以上,其中6座、7座车型安全气囊6个以上,车辆整车购置税计税价格20万元以上;燃油(气、混合动力)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5万元以上;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“预约出租(chūzū)客运”;在车身两侧前车门或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侧,喷涂或粘贴明显的运营标识(biāozhì),不得安装顶灯(dǐngdēng)、空载(kōngzài)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,不得安装、配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;车容车貌符合《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》的相关要求,车窗不得粘贴有色膜、反光纸等有碍安全的物件;依法依规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从事(cóngshì)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有3年以上(yǐshàng)驾驶经历;年龄6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;5年内无(wú)被吊销(diàoxiāo)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;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(hòu)驾驶记录,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;无暴力犯罪记录;经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(zhǔguǎnbùmén)从业资格考试合格(kǎoshìhégé)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昆明日报全媒体(méitǐ)记者:王绍芬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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